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責任清單
一、部門職責
序號 |
主要職責 |
具體工作事項 |
備注 |
1 |
協(xié)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fā)布的公文 |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公文審核制發(fā)、文電收發(fā)運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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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業(yè)務指導和公文處理有關規(guī)定的貫徹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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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長印章和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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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要通信、保密、檔案、電子公文傳輸和介紹信、工作證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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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
負責對各類請示性事項初審把關,提出處理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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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呈報市政府的請示性事項下發(fā)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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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交辦市政府領導有關請示的批示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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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和工作需要,對有關問題進行協(xié)調,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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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綜合協(xié)調 |
根據(jù)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和工作需要,對有關問題進行協(xié)調,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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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協(xié)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
負責組織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xié)助市政府領導處置有關突發(fā)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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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市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交辦事項和市政府應急管理的文電、會務及督查調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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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負責市政府會議、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協(xié)助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
承辦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主持召集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紀要起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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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xié)助辦理上級在臨湘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會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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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全市性會議的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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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政府重要活動和上級領導來臨湘公務的銜接安排,統(tǒng)籌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的內事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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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和協(xié)調新聞單位對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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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 |
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下發(fā)重要通知,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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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有關群眾來信處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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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辦理上級政府和市政府領導的批示,并督促落實 |
辦理上級政府重要決策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及落實情況反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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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主持召開的重要專題會議所確定工作任務的交辦督辦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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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政府領導交辦其他有關事項的督促落實、反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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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出對市政府決定事項的執(zhí)行 |
負責組織協(xié)調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查督辦及情況反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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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常務會議所確定的主要工作任務督辦落實和情況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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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市政府系統(tǒng)績效管理督查考核及為民辦實事考核工作,參與做好全市綜合績效評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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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市政府系統(tǒng)督查工作業(yè)務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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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負責市長信箱、網上信訪件的記錄、答復、交辦、催辦、反饋、歸檔工作,承辦全市12345投訴受理、交辦、反饋及部門的催辦、統(tǒng)計、通報工作 |
負責市長信箱,受理12345投訴交辦件,進行交辦、督促、協(xié)調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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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反饋回訪、后續(xù)跟蹤及質量認定,對疑難問題進行督辦、協(xié)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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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負責聯(lián)系、承辦市人大、市政協(xié)有關工作 |
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辦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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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大常務委員會、政協(xié)常委會應由市政府辦理的有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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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辦理市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市人大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的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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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人大、市政協(xié)有關會議、活動聯(lián)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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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指導全市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開、辦事公開)工作 |
指導全市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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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市政府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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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政務公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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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jié)能監(jiān)督管理 |
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jié)能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和指導推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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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推動全市公共機構節(jié)能的規(guī)劃、規(guī)章制度和相關節(jié)能措施并組織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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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jié)約能源資源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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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開展全市公共機構能耗統(tǒng)計、監(jiān)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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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jié)能技改項目的審核及專項資金申報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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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開展全市公共機構節(jié)能宣傳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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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級節(jié)能示范單位組織評審及上級節(jié)能示范單位推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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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負責全市政府系統(tǒng)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有關電子政務工作規(guī)劃管理及業(yè)務指導 |
負責市本級電子政務內網、外網及其平臺的規(guī)劃、建設、管理、維護和安全保障,推動、指導市直各單位利用全市統(tǒng)一的網絡平臺開展電子政務建設與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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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臨湘市政府門戶網站的規(guī)劃建設、日常管理和運行維護,對全市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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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統(tǒng)一建設和維護全市共性的電子政務應用系統(tǒng),負責市政府中心機房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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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對各部門、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電子政務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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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牽頭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向上級黨委、政府的重要綜合性匯報材料,以及市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 |
牽頭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向上級黨委、政府的重要綜合性匯報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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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牽頭組織起草市政府相關重要政策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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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承擔市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文稿的起草工作 |
承擔市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文稿的起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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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根據(jù)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
負責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中重大問題的調研并提出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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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全市重大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經濟運行情況和社會發(fā)展中的突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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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級有關部門及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課題組織調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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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的咨詢聯(lián)絡工作 |
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的咨詢聯(lián)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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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負責規(guī)范和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內部刊物的印發(fā);編輯市政府機關、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刊物、市政府大事記和其他有關資料 |
負責規(guī)范和指導市政府各部門機關內部刊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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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臨湘政報》等市政府機關、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刊物的編輯發(fā)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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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編輯市政府大事記和其他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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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承擔統(tǒng)籌規(guī)劃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責任,擬訂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規(guī)劃、年度計劃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chuàng)建活動 |
負責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擬定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方案、依法行政規(guī)劃、年度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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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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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chuàng)建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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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綜合調研,研究依法行政中帶普遍性的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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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組織指導《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的實施 |
具體承擔指導監(jiān)督市直各部門《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的實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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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指導全市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規(guī)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及其各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的登記工作。受理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違法審查申請;負責政府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
指導全市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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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規(guī)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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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市政府及其各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的統(tǒng)一登記、統(tǒng)一編號、統(tǒng)一公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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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據(jù)庫和網上檢索系統(tǒng),及時公布經登記的現(xiàn)行有效的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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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向岳陽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市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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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審查報送市政府備案的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違法和相互矛盾的規(guī)范性文件提出處理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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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guī)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違法的審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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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研究涉及規(guī)范政府共同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實施以及行政執(zhí)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 |
研究涉及規(guī)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實施中的問題,起草配套文件和答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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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行政執(zhí)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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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制度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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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指導有關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工作和推行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有關工作。承擔協(xié)調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 |
承擔本市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工作,履行綜合監(jiān)督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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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做好推行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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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行政機關行政程序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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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行政執(zhí)法統(tǒng)計工作和行政執(zhí)法案卷評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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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協(xié)調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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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負責依法向社會公告行政執(zhí)法主體資格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行政執(zhí)法證件管理和全市行政執(zhí)法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
承辦行政執(zhí)法主體資格向社會公告有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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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市級有關部門指導全市行政執(zhí)法證件管理有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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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市行政執(zhí)法人員、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人員的培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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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行政執(zhí)法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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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做好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有關牽頭工作,協(xié)同有關部門開展綜合執(zhí)法試點 |
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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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做好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關牽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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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xié)同有關部門開展綜合執(zhí)法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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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指導、監(jiān)督全市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辦申請市人民政府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承辦市政府行政應訴事項 |
負責行政復議宣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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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中帶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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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完善行政復議、應訴制度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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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行政復議申請的立案審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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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未經行政復議直接起訴市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辦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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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或者組織承辦不服市政府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出庭應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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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負責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業(yè)務培訓。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負責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
負責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業(yè)務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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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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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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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對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或者論證說明 |
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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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府法律顧問的聘請、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事項的交辦、督辦、考核、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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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xié)調處理市政府交辦的重大法律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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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對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或者論證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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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負責實施愛國衛(wèi)生工作 |
貫徹愛國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和地方政策;指導檢查和督促各部門單位履行各項愛衛(wèi)工作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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