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單位主要職責及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行政職能 政法委既是政法部門,又是黨委的重要職能部門,是同級黨委加強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參謀和助手。沒有二級機構。
2:機構設置 政法委內設機構:綜合治理辦公室、辦公室、執(zhí)法監(jiān)督室、維穩(wěn)辦、市委610辦 民意調查管理中心
3:人員情況 本部門共有行政、事業(yè)編制共15個,現(xiàn)實有行政人員5人,工勤人員1人,事業(yè)編制人員6人,退休7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只有本級預算,無二級機構。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8年收入預算2065112.85 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65112.85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72000元,主要是工作項目增加,工作人員增加。
(二)支出預算:2018年支出預算2065112.85 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務2065112.85 元,公共安全0元,教育0元,科學技術0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3000元,主要是工作任務增加,人員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65112.85 元,具體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shù)為1235112.85 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shù)為830000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而發(fā)生的支出。主要用于綜治民調和維穩(wěn)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2017年本級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65112.85 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了272000元,主要是工作項目增加、人員增加的工作福利支出。
2、“三公”經費預算: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77000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700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元。其他交通費用30000元。
3、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元。
4、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2018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0000元及以上)預算數(shù)為800000元,其中綜治民調400000元,維穩(wěn)400000元 。2018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0000元及以上)預算比2017年增加400000元。原因是2018年整合了項目。
5、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8年本單位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6、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政府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在財政的監(jiān)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過公開招標、公平競爭,由財政部門以直接向供應商付款的方式,從國內、外市場上為政府部門或所屬團體購買貨物、工程和勞務的行為。其實質是市場競爭機制與財政支出管理的有機結合,其主要特點就是對政府采購行為進行法制化的管理。
4、績效預算:就是政府首先制定有關的事業(yè)計劃和工程計劃,再依據政府職能和施政計劃制定計劃實施方案,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實施方案所需費用來編制預算的一種方法。
5、基金支出:各級政府財政用基金預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6、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是指屬于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和財產權利的總和,是國家所有權的客體。具體而言,國有資產包括國家依法或依權力取得和認定的財產,國家資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財產,國家向行政和事業(yè)單位撥人經費形成的財產,對企業(yè)減稅、免稅和退稅等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國際援助等所形成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