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嫩少妇激情精品无码久久_在线观看日韩av不卡的_国产欧美日韩综合精品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视频在线观看福利国产

政府信息公開

2018年度鎮(zhèn)(街)信訪工作責任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來源: 信訪局 發(fā)布時間: 2018-08-22 10:43 瀏覽次數(shù): 1

 

 

 

臨信聯(lián)辦發(fā)〔20183

 

關于印發(fā)《2018年度鎮(zhèn)(街)信訪工作

責任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鎮(zhèn)(街):

現(xiàn)將《2018年度鎮(zhèn)(街)信訪工作責任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予以印發(fā),請對照考核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臨湘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

                               201879   

 

 

 

 



2018年度鎮(zhèn)(街)信訪工作責任目標

   

 

根據(jù)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岳陽市聯(lián)席辦《2018年度縣市區(qū)信訪工作責任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特制訂本考核辦法。

一、月度考核(70分)

(一)信訪預警信息報送(3分)

嚴格按照《岳陽市信訪信息報送及處置制度》報送信訪預警信息。

1)特護期實行信訪信息“零報告”制度,每少報一次,扣0.5分。

2)發(fā)生進京上訪、赴省集體上訪、到岳陽市和本市集體上訪而事前沒有報送預警信息的,每批次分別0.5分、0.3分、0.2分、0.1分。

3)中央、省、岳陽市及本市交辦重點人員進京上訪,事前未報送預警信息的,每批次扣1分。

4)發(fā)生進京上訪或赴省到岳陽市或本市集體上訪,責任單位領導干部提前或同步到達現(xiàn)場開展接訪勸返工作的,該批訪情不扣預警信息報送分。

)依法逐級走訪(15分)

1、進京上訪

1)3人及以上進京上訪的(未在非來訪接待場所登記),每批次扣4分;屬于多個地區(qū)串聯(lián)集訪的,參與人數(shù)達到3人及以上的地區(qū)扣2分,參與人數(shù)3人及以下(不含3人)的地區(qū)扣1分。

2)進京在非來訪接待場所登記的,每人次扣8(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發(fā)生地或有權處理部門和戶籍地或常住地各扣4分;重復登記或特護期登記的,加倍扣分。

3)30天內(nèi)倒流的,在上述扣分基礎上再加扣4分。

2、赴省上訪

1)越級赴省上訪的,每批次扣0.5分,

2)赴省非正常上訪,5人及以下的,每批次扣1分;6-20人的,每批次扣3分;20人以上的,每批次扣6分。

3)重復或特護期赴省非正常上訪的,按上述標準加倍扣分。

3、到岳陽市上訪

1)越級到市上訪的,每批次扣0.25分。

2)到市非正常上訪,5人及以下的,每批次扣0.5分;6-20人的,每批次扣1分;21-50人的,每批次扣2分;50人以上的,每批次扣3分。

3)重復或特護期到市非正常上訪的,按上述標準加倍扣分。

)現(xiàn)場接訪勸返(5分)

嚴格落實岳辦〔2013〕36號《關于做好群眾進京赴省到市接訪勸返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市聯(lián)席辦《關于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信訪信息報送及接訪勸返工作的通知》,接時按要求指派領導進京赴省到岳陽市到本市開展接訪勸返工作。

1、未按調(diào)度要求指派相應領導到現(xiàn)場接訪勸返的,每批次分別扣3分、3分、2分、2

2、未按時到達的,每批次分別扣2分、1.5分、1分、0.5分。

3、出現(xiàn)上訪群眾封堵市委市政府大門、堵塞交通要道、打橫幅及其他過激行為,滯留現(xiàn)場1小時以上且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批次扣5分。

)信訪事項受理辦理(25分)

1、來信來訪網(wǎng)上信訪事項自錄自辦工作(12分)

該考核項目基礎分為0分,計、扣分之和不超過12分。

1)鎮(zhèn)(街)應用信訪信息系統(tǒng)登記本級來信、來訪、網(wǎng)上信訪事項每月不低于5件,每少一件扣2分,對于當月到期信訪事項未按要求受理辦理的,每件1分。

2)鎮(zhèn)(街)對于本級登記信訪事項未按要求受理辦理(包括自辦、不予受理告知、不再受理告知等)的,每件扣1分。本月未按要求受理辦理被扣分的信訪事項,延續(xù)至下月繼續(xù)考核。

3)抽查發(fā)現(xiàn)相關單位在受理辦理信訪事項中弄虛作假的,每件扣1分,虛假送達的每件扣3分。

2、國家、省、岳陽市臨湘市轉(zhuǎn)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辦理(10分)

1)國家、省對來訪事項進行交辦督辦的,每件扣1分。

2)國家級交辦督辦、轉(zhuǎn)送件未按時按要求受理、告知、辦理、送達、錄入的,交辦督辦件每件4分,轉(zhuǎn)送件每件扣3分;因格式不規(guī)范、要素不齊全等問題退回重辦的,交辦督辦件每件2分,轉(zhuǎn)送件每件扣1分。國家級轉(zhuǎn)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辦理不得申請延期,必須按時按要求辦結。

3省級交辦督辦、轉(zhuǎn)送件未按時按要求受理、告知、辦理、送達、錄入的,交辦督辦件每件3分,轉(zhuǎn)送件每件扣2分;因格式不規(guī)范、要素不齊全等問題退回重辦的,交辦督辦件每件2分,轉(zhuǎn)送件每件扣1分。省級轉(zhuǎn)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辦結的,須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申請延期,并上傳相關辦理進展情況。

3)岳陽市和臨湘市交辦督辦、轉(zhuǎn)送件未按時按要求受理、告知、辦理、送達、錄入的,交辦督辦件每件2分,轉(zhuǎn)送件每件扣1分;因格式不規(guī)范、要素不齊全等問題退回重辦的,交辦件每件1分,轉(zhuǎn)送件每件扣0.5分。因情況特殊不能按時辦結的,須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申請延期。

4)國家、省、岳陽和臨湘市轉(zhuǎn)送和交辦督辦件未按時按要求受理、辦理、辦結的,延續(xù)到下個月繼續(xù)考核。

3、網(wǎng)上積案標識、辦理和錄入3分)

1)國家、省、市信訪局網(wǎng)上標示交辦的積案,沒有按照辦理要求化解結案并錄入結果的,每件扣1分。

2)2018年信訪信息系統(tǒng)新產(chǎn)生的信訪積案,按積案標示要求,應標識而未標識,每件扣0.5分;應標示信訪積案未按時按要求化解結案并錄入結果的,每件扣1分。辦結并錄入結果后仍然信訪的(出具不再受理告知書除外),每件扣0.5分。

3)國家、省、岳陽和臨湘市信訪局轉(zhuǎn)送、交辦督辦的重點信訪事項,明確按照積案化解要求辦理,而未按照要求辦理并錄入結果的,每件扣1分。

)信訪事項辦理群眾參評率、滿意率和網(wǎng)信占比(6分)

1、群眾參評率(2分)

1)信訪事項辦理群眾參評率(2分)=群眾參評率 *2分。

2、群眾滿意率(2分)

1)信訪工作機構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率(1分),=群眾滿意率 *1分。

2)有權處理信訪事項的行政機關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率(1分),=群眾滿意率 *1分。

3、網(wǎng)信占比(2分)。本級月度網(wǎng)上信訪量占本級信訪總量比例達到55%以上的,計2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扣0.5分。網(wǎng)信比例低于50%的,此項計0分。

(六)辦信工作(5分)

1、來信未按要求辦理,每件扣2分;未按時辦理,每次扣1分。

2、因初次來信辦理不規(guī)范、處理意見未落實,導致初信轉(zhuǎn)重信的,每件次扣1分。

)信訪事項復查復核(5分)

1、不及時提出書面答辯意見的,每件扣1分。

2、執(zhí)行上級復查復核意見不到位的,每件扣1分;拒不執(zhí)行的,每件扣2分。

3、已申請復查復核案件,經(jīng)上級復查復核發(fā)現(xiàn)問題,要求退回重辦,每件扣1分,重辦不及時的,每件1分;拒不重辦的,每件扣2分。

公文資料報送、調(diào)度工作完成情況2分)

1、每月25日前報送矛盾糾紛排查信息,未按時按要求報送的,0.5分。

2、市信訪局及其科室明確發(fā)文要求報送資料的,遲報、少報或報送不符合要求的,每次0.5分。

3、市信訪局辦公室明確發(fā)文交辦或調(diào)度有關工作的,未按時完成、不符合要求或不服從調(diào)度的,每次扣0.5分。

(九)信訪宣傳工作4分)

在中央、省、岳陽市、臨湘市主流宣傳媒體,國家、省、岳陽市、臨湘市信訪局(聯(lián)席會議)有關宣傳平臺和文件發(fā)表、刊登的信訪工作調(diào)研報告或經(jīng)驗材料,每篇分別計4分、3分、2分、1分,新聞報道每篇分別計4分、2分、1分、0.5分。同一宣傳材料在多個平臺、多種刊物發(fā)表的只計最高分。

二、年度考核(30分)

(一)信訪工作“三無”單位創(chuàng)建活動6分)

1、有明確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2分)

1)明確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信訪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其他成員根據(jù)工作分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要求的計0.5分,未落實的不計分。

2)鎮(zhèn)(街)黨(工)委每年至少召開4次專題會議,傳達貫徹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分析研判信訪形勢、研究解決重大信訪問題的計1分,每少一次扣0.25分。

3)鎮(zhèn)(街)按上級要求啟動信訪工作責任追究程序并問責到位的計0.5分,未落實的不計分。

2、有創(chuàng)建活動實施方案(1分)

1)制定本級信訪工作“三無”單位創(chuàng)建活動實施方案,且有工作部署,有督導活動的,計0.5分。

2) 在轄區(qū)組織開展“三無”村、社區(qū)創(chuàng)建活動的計0.5分。

3、有規(guī)范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規(guī)程(1分)

鎮(zhèn)(街)制定規(guī)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工作規(guī)程,健全完善受理辦理工作制度,在信訪辦公場所公示的計1分。

4、有專門的信訪工作力量(1分)

1)3萬人以下的鎮(zhèn)(街)都要配備1-2名專職信訪干部;3萬人以上的都要配備2-3名專職信訪干部,未達標的,扣0.5分。

2)鎮(zhèn)都要配備專(兼)職信訪辦主任和專門的信訪信息系統(tǒng)操作員,未達標的,扣0.5分。

5、有專門的信訪接待場所(1分)

鎮(zhèn)(街)都要按照“布局合理、設備齊全、環(huán)境友好、安全有序”的要求,建立完善各級信訪接待場所;鎮(zhèn)(街)都要安排專門的信訪辦公室、來訪接待室,配齊工作和服務設施。

(二)信訪工作“法治建設年”活動(4分)

1、推動活動開展情況(2分)

1)制定本級信訪工作“法治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計0.5分。

2成立或明確了相應機構負責信訪法治工作,扎實開展了“信訪法治宣傳月”、“12.4憲法宣傳日”及送法下鄉(xiāng)等活動,計1.5分,每少一項扣0.5分。

2、落實訴訪分離和依法分類處理情況(1分)

嚴格落實訴訪分離和分類處理要求,發(fā)生以信訪程序取代法定程序處理的,每件扣0.5分。

3、依法處理涉訪違法行為(1分)

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涉訪違法行為1人次及以上的,計1分。

(三)信訪工作“四大攻堅”活動和重點信訪問題“三到位一處理”集中行動(9分)

1、日常工作(5分)

1)制定本級信訪工作“四大攻堅”活動和重點信訪問題“三到位一處理”集中行動工作方案的計0.5分。

2)按要求落實黨政領導包案的,計1.5分,每少落實1件扣0.5分。

3)對交辦和自查重點信訪問題逐個建立檔案,按“三到位”工作任務標準落實工作要求、資料齊備的,計1分,每少建檔1件扣0.25分。

4)建立掛號銷號制度,對交辦和自查重點信訪問題全部實行掛號制度,嚴格按照“三到位一處理”工作任務要求進行銷號的,每銷號一件計0.5分,計滿2分為止。

2、重點人員穩(wěn)控(2分)

國家、省、岳陽、臨湘市信訪局交辦的“四大攻堅”活動和重點信訪問題“三到位一處理”集中行動明確的重點人員,自交辦之日起,再次到北京非來訪接待場所登記的,每人次扣1分。屬于“三跨三分離”范圍的信訪事項,事發(fā)地(有權處理部門)和戶籍地(常住地)各扣0.5分。

3、領導接訪下訪(1分

鎮(zhèn)(街)黨政領導沒有按照文件要求在信訪接待場所接訪的,以抽查為依據(jù),每人次扣0.5分。

4、督查督辦(1分)

對國家、省、岳陽、臨湘市信訪局實地督查督辦的事項,沒有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整改并上報情況的,每件扣0.5分;次月仍未整改并上報情況的,加倍扣分。

(四)業(yè)務培訓和業(yè)務競賽(8分

1、業(yè)務培訓(2分)。未按要求參加市局組織的業(yè)務培訓活動,每次扣0.5分。

2、業(yè)務競賽(6分)。積極參加全市信訪業(yè)務競賽活動的計1分,在活動中榮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6分、4分、2分。

(五)應急保密工作(1分

1、應急值班工作(0.5分)。未按要求落實應急值班制度的,每次扣0.2分;出現(xiàn)重大失誤的,每次扣0.5分。

2、信訪保密工作(0.5分)。未按要求落實信訪工作保密制度的,每次扣0.1分;發(fā)生信訪工作失、泄密事件的,扣0.5分。

(六)信訪干部隊伍建設(2分)

1、按照臨信聯(lián)發(fā)〔2016〕4號文件,各鎮(zhèn)(街)分管信訪工作領導必須是黨政班子成員,沒有落實的,扣1分。

2、積極推進信訪部門文明機關創(chuàng)建活動,持續(xù)整改行業(yè)陋習和不正之風的計1分,未落實的每項扣0.5分。

三、獎懲事項(納入月度考核計分)

(一)通報表揚。信訪工作受到中央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國家信訪局和省委、省政府(包括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通報表揚的,每次計36分;受到省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省信訪局和市委、市政府(包括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通報表揚的,每次計24分;受到岳陽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通報表揚的,每次計12分;受到岳陽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岳陽市信訪局和臨湘市委、市政府(包括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通報表揚的,每次計6分;受到臨湘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和臨湘市信訪局通報表揚的,每次加4分(年度評先獎勵不計入加分范圍)。

(二)通報批評。被省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省信訪局、省駐京維穩(wěn)勸返辦公室和市委、市政府(包括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4分;被岳陽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2分;被岳陽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岳陽市信訪局和臨湘市委市政府(包括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通報批評的,每次6分;被臨湘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和臨湘市信訪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4分。

(三)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下發(fā)信訪工作責任追究通報,明確要求鎮(zhèn)(街)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沒有按照要求落實并追責到位的,每次扣12分。

(四)典型經(jīng)驗或工作創(chuàng)新推介。信訪工作作為典型在中央、省、岳陽市、臨湘市重要會議作經(jīng)驗交流發(fā)言的,分別計24分、18分和12分、4分;承辦省、岳陽市、臨湘信訪工作經(jīng)驗交流或現(xiàn)場推進會的,分別計15分、10分、5分。

)信訪“三無”單位創(chuàng)建評為岳陽市信訪“三無”鎮(zhèn)(街)的,加計50分。

四、附則

1、根據(jù)考核情況,按照市委市政府核定的評優(yōu)指標評定2018年度信訪工作先進單位。

2、考核采取量化計分方式。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計、扣分項目未作說明的,在項目基礎分值范圍內(nèi)進行,計分封頂、扣分保底;獎懲事項分值不受基礎分限制。

3、取消年度信訪工作評先評優(yōu)資格的情形:(1)本年度轄區(qū)內(nèi)有因進京非正常上訪,被一票否決的;(2)因信訪問題處置不當,造成重大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3)信訪干部嚴重違紀違規(guī)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4)發(fā)生因信訪問題引發(fā)網(wǎng)絡負面炒作和重大輿情的;(5)因信訪工作或信訪問題被中央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國家信訪局及省委、省政府(包括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通報批評的;(6)其他規(guī)定的情形。

5、考核時限:(1)201712月1日—2018530日,月度考核和獎懲事項按照2017年的考核辦法執(zhí)行;(2)201861日—201811月30日,月度考核和獎懲事項按照2018年考核辦法執(zhí)行;(3)2018年年度考核內(nèi)容和標準按照2018年考核辦法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