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臨湘市農業(yè)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2024年臨湘市農業(yè)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推動我市農業(yè)保險高質量發(fā)展,提高農業(yè)抗風險能力,提升農業(yè)現代化水平,切實做好我市2024年農業(yè)保險工作,根據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立足深化農業(y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增強農民獲得感為目標,以支持農業(yè)發(fā)展為宗旨,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原則,按照“穩(wěn)住大宗、支持特色”和“優(yōu)先規(guī)模戶、兼顧小農戶”的基本思路,逐步“擴面、增品、提標”,推動我市農業(yè)保險高質量發(fā)展。
二、開展險種
2024年我市開展中央和省級險種10個,分別為:水稻、玉米、油菜、大豆、棉花、能繁母豬、育肥豬、公益林、商品林、生豬保險+期貨。
三、承保機構
2024年我市農業(yè)保險的承保機構,繼續(xù)按照2023年我市農業(yè)保險遴選結果,由五家保險公司承保,按照遴選排名分別是:
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湘市支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
2、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湘市支公司(以下簡稱“中華聯合”);
3、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湘市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財險”);
4、中國人壽財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湘市支公司(以下簡稱“國壽財險”);
5、中國平安財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湘市支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財險”)。
四、2024年農業(yè)保險規(guī)模和比例
1、水稻,共73.4萬畝,規(guī)模戶42.26萬畝、散戶31.14萬畝,中華聯合承保47.47萬畝(規(guī)模戶29.4萬畝,散戶18.07萬畝),太平洋承保25.93萬畝(規(guī)模戶12.86萬畝,散戶13.07萬畝)。最高保額規(guī)模戶1100元/畝,散戶900元/畝,保險費率4%,單價保費:規(guī)模戶44元/畝,散戶36元/畝,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45%、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20%;
2、玉米,共1.15萬畝,由平安財險承保。最高保額300元/畝,保險費率6%,單價保費18元/畝,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45%、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20%;
3、育肥豬,共58.62萬頭,人保財險承保38.12萬頭,國壽財險承保20.51萬頭。最高保額800元/頭,保險費率5%,單價保費40元/頭,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50%、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15%;
4、能繁母豬,共3.36萬頭,人保財險承保2.27萬頭,國壽財險承保1.09萬頭。最高保額1500元/頭,保險費率6%,單價保費90元/頭,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50%、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15%;
5、油菜,共9.34萬畝,中華聯合承保4.96萬畝,太平洋承保4.38萬畝。最高保額300元/畝,保險費率3%,單價保費9元/畝,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45%、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20%;
6、大豆,共3萬畝,由太平洋財險承保。最高保額300元/畝,保險費率6%,單價保費12元/畝,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45%、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20%;
7、棉花,共1.72萬畝,由平安財險承保。最高保額300元/畝,保險費率8%,單價保費24元/畝,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45%、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20%;
8、公益林,共49.68萬畝,由平安財險承保。最高保額600元/畝,保險費率0.2%,單價保費1.2元/畝,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50%、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15%;
9、商品林,共72.75萬畝,由平安財險承保。最高保額1000元/畝,保險費率0.2%,單價保費2元/畝,保費補貼比例分別是:中央30%、省級25%,縣級10%,農戶自繳35%;
10、生豬保險+期貨,省級下達預算數100萬元作為規(guī)?刂茢,其中:人保財險省級補貼60萬元,占比60%,平安財險省級補貼40萬元,占比40%。
五、保險責任
各險種保險責任和理賠標準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平安財險報經中國銀保監(jiān)會審批的條款為準。
同時明確:如果發(fā)生災情、疫情,承保公司要做到應賠盡賠;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未參加保險的,所有損失由承保公司負責賠償。
六、保費、理賠款和工作費用管理
(一)投保與保費管理
1、全面推廣農戶、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直接投保,原則上全覆蓋,本著“優(yōu)先規(guī)模戶、兼顧小農戶”的指導思想,做到愿保盡保,不愿購買水稻、育肥豬、能繁母豬等農業(yè)保險的規(guī)模戶,應簽署不愿購買農業(yè)保險承諾書,由相關承保機構負責落實,鎮(zhèn)、村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2、農戶、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應承擔的保費,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可由各保險公司聘請的鄉(xiāng)鎮(zhèn)協保員代收后直接轉賬至承保公司的專用賬戶。承保公司見費出單,并將承保情況予以公示。
3、承保機構在申請保費補貼資金時,應向財政部門提交農業(yè)保險保費補貼申請表、各險種承保資料,主要是行業(yè)主管部門簽章確認的到鄉(xiāng)鎮(zhèn)、到村組匯總表,花戶明細資料和保單(所有資料提供電子檔和掃描件)。
4、市財政局根據各承保公司的承保進度、簽單情況和申報資料,及時將各級財政應承擔的保費補貼通過國庫集中支付到各承保機構的指定專用賬戶。
5、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虛構或者虛增保險標的或者以同一保險標的進行多次投保;以虛假理賠、虛列費用、虛假退;蛘呓亓、挪用保險金、挪用經營費用等方式沖銷投保人應繳的保險費或者財政給予的保險費補貼。
6、承保公司不得提供虛假投保資料,套取國家財政保費補貼,如有違反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三年的承保資格。
(二)理賠款管理
1、理賠清單應當由被保險人簽字確認,承保公司應將理賠情況予以公示。
2、承保公司應將理賠款通過“一卡通”直接轉賬到受災農戶的賬戶上,杜絕第三方支付。
3、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虛假理賠方式套取任何費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挪用、截留、侵占理賠款。
4、以虛假理賠方式套取任何費用和挪用、截留、侵占理賠款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依規(guī)依法處理。
(三)工作費用管理
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保險公司制定,報省財政廳備案。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上級要求在市級層面成立市農業(yè)保險工作小組,市財政局為牽頭單位,市農業(yè)農村局、市林業(yè)局、市民政局、市應急管理廳、市統(tǒng)計局、市氣象局等為成員單位,統(tǒng)籌規(guī)劃、協同推進農業(yè)保險工作。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農業(yè)保險工作,制定配套措施,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各鎮(zhèn)(街道辦事處)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成立農業(yè)保險工作小組,統(tǒng)籌推進本地區(qū)農業(yè)保險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級政府、農林漁牧場、村委會等組織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宣傳農業(yè)保險政策。一是市、鄉(xiāng)、村各級要召開專題會議宣傳,二是各鄉(xiāng)鎮(zhèn)、村、場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段設立宣傳欄,三是在鄉(xiāng)鎮(zhèn)、村所在地張貼各險種的保險條款和農業(yè)保險告知書,四是在臨湘政府網、電視臺、自媒體等發(fā)布農業(yè)保險的相關政策。
(三)強化承保機構的服務職責
1.承保機構要加強農業(yè)保險網點建設、業(yè)務宣傳和人員培訓;
2.簽單到村、清冊到戶,有條件的險種應簽單到組到戶;
3.保險卡必須發(fā)放到戶;
4.及時理賠,張榜公布,應賠盡賠;
5.建立投保、理賠臺賬。